第410章 借款到期(2 / 2)
他可是花了2.8吨黄金,还有半年多的时间来设下这个套子,可以说对瑰丽珠宝他志在必得。
第二天上午,国泰银行纽约分行的行长黄明宇就联系了孙志伟。
总部总裁程达民下达的命令,他这个行长自然要亲自盯着执行。
特别是程达民已经明言,这位詹姆斯先生是银行新的大股东,黄明宇自然想要把人巴结好了。
上午十点,黄明宇在跟孙志伟约好的时间,带着银行的会计和律师到达孙志伟的家中。
“董事长,这是我们分行财务主管兰德·摩尔根和法务奥菲恩·斯密斯,他们是最好的会计和律师,一定能完美的帮您完成任务。”
“好,那就谢谢你了明宇。”
“这是借款协议,这是瑰丽珠宝的基本资料,斯密斯先生、摩尔根先生你们可以看一下。”
黄明宇接过资料,跟会计和律师迅速查看内容。当他们看到这位詹姆斯董事长于去年借出去了10万盎司黄金后,都被惊呆了。
10万盎司啊,如果是正常的委托,他们会按15%收费。
要是事情办成了,他们不是要收入1.5万盎司的黄金?
那是多少钱?几个人的脑袋一时间都如宕机一般,简单的数学题都算不出来了。
“咱们银行在这种业务上的对外费用是多少?”孙志伟问道。
“15%”会计一口就答了出来。
黄明宇却立即瞪了他一眼,赶紧补救道:“先生,您是公司的大股东,内部人员的很多费用都是最优惠的。”
“程总裁已经交待过了,这次委托,您只需要支付索回金额的5%费用就行了。”
“恩,还行,就这么办吧。”
这种业务,摩尔根他们都是要拿提成的,孙志伟不能既让马儿快跑,又不给马儿吃饱。
而且,在外面找人来办事,费用会更贵,起码自家银行的人用着放心些。
“这次清债任务你们准备怎么处理?最快的办法是什么?”
“董事长,按正常流程是要先电话催促,三次之后,再发律师函,最后再发起诉讼。”说话的是分行律师奥菲恩·斯密斯。
“这个时间段大致在3-6个月之间,主要要看接受诉讼的法庭法官的效率如何。”
“要这么久?”孙志伟一听到3-6个月就皱起了眉头。
“如果想快一点的话也不是没办法。”这次是会计兰德·摩尔根在说话。
“什么办法?如果是找黑手D的五大家族就算了。”
“并不是,先生。”
“最快的办法是让那位欠钱的托比认清现实,主动偿还债务。配合我们接收瑰丽珠宝,那将节约大笔的时间。”
“这样就不用经过法庭,也不用等强制执行,还能加快咱们接收珠宝行的时间。”
“这个托比在借款到期后都没有联系过我,明显是想赖账,想让他认输就范,那可就难罗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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