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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后来,我们就毕业了。凭借小提琴这个特长,我被圆明园那边的一所重点中学招收,开始了平时住校,假期才回家的生活。作为“金帆乐团”的首席小提琴,我有了许多相当正式的演出机会,参加过和国外学校合办的音乐夏令营,还跟不少“科教文卫”系统的头头脑脑握过手。我与陈金芳那拉琴和听琴的关系自然就此终止。那就像一个无关紧要的秘密,转眼就被当事人忘得干干净净。

在此后的日子里,我们仅仅见过屈指可数的几面。

记得有一次见她,是在高一结束,快上高二的时候。当时我刚参加完暑期的“全国青少年音乐联展”,带着一身海腥味儿从青岛回来。连着游了几天泳,再加上刚下火车,我疲倦得很,经过大院儿斜对面那一排小卖部的时候,一不留神踢倒了两个立在马路牙子上的啤酒瓶。啤酒是半满的,洒了一地白沫,我赶紧弯腰把它们摆正,但为时已晚。两个穿着灯笼般的大肥裤子、脖子上挂着大串金属链子的野小子追了上来,他们骂骂咧咧地推搡我,问我“这事儿怎么办吧”。

那些孩子大都是从丰台来的,有的是职高的学生,还有的干脆辍学在家。很多次,我看见过他们把老实巴交的中学生堵在墙角,一边抽嘴巴一边搜兜儿,连人家脚上的球鞋也抢。对于我们这些“大院儿”里的孩子,他们仿佛怀有先天的仇恨,只要碰上落单的决不手软。我话也不敢说,只是一味心惊胆战地后退,而这时,一条刺满了文身、龙飞凤舞的胳膊已经搭到了我的小提琴琴匣上。

“拿来我看看。”那人笑着对我说,嘴里露出一颗缺了一半的门牙。

这人我见过,是个赫赫有名的痞子,因为门牙的原因,外号叫“豁子”。那几年里,附近的恶性案件似乎都跟这人有关。更让我害怕的是,他对我的琴产生了兴趣。那是一把德国仿制的“斯科拉迪瓦里”,是我母亲托了不少人才买到的。

琴匣被粗暴地从肩膀上拽下来,我赶紧把它抱在怀里,同时弯腰蹲了下去。这是宁可挨揍也不撒手的姿势,痞子们果然被我的态度激怒了。他们骂着脏话,揪着我的头发,过不了几秒钟,拳脚就会准确有力地落在我的脸上、肋骨上。

就在这个时候,头顶上有个女声响起来:“你们丫撑的吧?”我保持着大便的姿势曲颈看去,望到了陈金芳的脸。

陈金芳穿着一双明黄色的塑料拖鞋,脚指甲都被涂成了艳红,它们星星点点地晃动,不知为何又让我想起了当初洒在水泥地上的血迹。再往上,是牛仔短裤下毕露无遗的大腿。她推开那两个小子,又把豁子拉开:

“算了算了。”

豁子似笑非笑地问她:“你认识这孩子?”

“说不上认识。”陈金芳干脆地说,然后加上了一句,“不过他是我们院儿的。”

听到她这么说,豁子不知为何露出了乏味的表情。他点上一颗烟,鄙夷地踢了我屁股一脚:“滚蛋。”

我落荒而逃,连头都不敢回。跑到家里,心情渐渐平稳下来,我才开始诧异于陈金芳的巨大变化。让我诧异的倒不是陈金芳突然变得漂亮了,而是我当初从来没意识到她也是有可能漂亮的。她涂了透明唇膏,打了眼影,还染了一头耀眼的黄发,这样的装扮令她的脸棱角分明,甚至具备了西方人的立体感。她大面积暴露的肢体散发着蓬勃、咄咄逼人的肉感。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她的眼神和表情上,过去那种食草动物一般怯弱、忍辱负重的神态早已无影无踪,取而代之的是肆无忌惮的泼辣与轻佻。再想起是这样一个陈金芳保护了我,我的耻辱感就更强烈了,那感觉比在音乐比赛上被技法更加纯熟的高手“盖”过去更加难以忍受。

当天晚上,院儿里的朋友在食堂的小灶为我接风。听说了我的遭遇后,两个虚张声势的小“顽主”先是号称要“灭了丫豁子”,但没几句话就把话题转到陈金芳身上了。在他们的描述中,陈金芳已经变成了一个著名的“圈子”,和公主坟往西一带大大小小的流氓都有过一腿。那些人中年纪小的和我们同龄,年纪大的足有四十多岁,是“文革”时期遗留下来的“老炮儿”。她被豁子“带着”,也就是近两个月的事儿。与这次转手相伴的,自然又是一场血案,豁子曾经趁夜奇袭过陈金芳上一个“傍尖儿”,用一头裹着布条的钢筋把人家的脚踝打碎了。

此时的陈金芳被塑造成了妖娆、轻浮的红颜祸水,同时还具有了莫大的传奇色彩。朋友们眉飞色舞地议论她的时候,已经忘了就在一年前,他们还把她当成一个土包子踹来踹去。她也早就不住在我们院儿的西平房了,而是被谁“带着”,就大大方方地跟谁住到一起。这倒也实现了她当初对她姐姐说过的,“留在北京也不住你们家”的誓言。对于这个臭名昭著的妹妹,也不知她姐姐姐夫作何感想,也许他们管过陈金芳,但管不了,更也许,他们连管都懒得管。她姐的包子馄饨摊儿已经发展壮大,开始兼营给附近的小商铺送盒饭的业务,本来就忙得团团转了。

在青岛那个啤酒之乡,我都没有偷偷从宿舍溜出去喝一杯,那天晚上却不知怎么就喝高了。朋友们还以为我遭到了欺负,还在闷头生气,便纷纷劝慰我说“君子报仇,十年不晚”。我没接他们的话茬儿,独自默默地回了家,坐在自己的床上,垂头看着窗外泄进来的斑驳的月光。

出了会儿神,我突然站起来,拿出琴来。我仍然有点儿晕眩,但竭力站稳双脚,让腰杆笔直,演奏了圣桑的《天鹅》。这是作曲家在1886年完成的《动物狂欢节》组曲中的一个段落,旋律凄美哀婉,叫人心碎。

如今想来,我颇为当时的自己感到不好意思:哪儿来的那一股子泛滥的纯情劲儿啊,简直像怡红公子一样,逮着个女的就能腆着脸对人家感时伤怀。我一边拉琴,一边抬眼望着窗外白杨树肃然的黑影,忧伤地寻觅着。我期待自己能像当初一样,发现陈金芳背手靠在树干上。如果这一幕出现的话,我会直视她早已大变的容貌,真诚地感受她浑身上下散发出来的少女的光彩。我还臆想着听我拉琴的时候,她那女流氓式的、满脸浑不吝的表情也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则是一派沉静与专注……她的脸上甚至还会带着和我一样的忧伤。

可是很遗憾,那天晚上,陈金芳压根儿就没在我的窗外出现过。理性地想一想,她再也没必要来了啊。以豁子为首的那帮人刚刚向她拉开了新舞台的大幕,她不仅留在了北京,而且陡然意识到自己成了红人儿,晚上正是她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。我的朋友们声称在很多“上档次”的地方看见她,比如说“民族饭店”旁边新开的那家韩国烤肉,再比如首体南路上的滚轴溜冰场,甚至还有崇文门外久负盛名的“马克西姆”餐厅。“带上”她之后,豁子还买了一辆二手的菲亚特“乌诺”轿车,这在当时的年轻人中,绝对称得上是石破天惊之举了。要知道,在九十年代中后期,司局级干部才能坐上国家配备的老款“丰田”或者“尼桑”,而拥有一辆私家汽车,无论大小,都已经是典型的“成功人士”的标志了。

也就是说,变成了“圈子”的陈金芳再也不需要到我这儿来解闷了。我们演奏者和听众的关系就此宣告结束。想明白这一点之后,我终于停止了拉琴。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了被人抛弃的感觉,假如再矫情一点儿,我几乎要吟出一句“从此萧郎是路人”之类的屁话了。可是不得不承认,在此以前,我是从来没打心眼儿里看得起过陈金芳啊。如今人家不来了,我倒一厢情愿地煽起情来……我他妈什么玩意儿啊。

那也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身上充满了虚伪的、专属于知识分子的恶劣脾性。也怪了,从这个角度认清自己之后,先前的羞耻感反而消失了。我几乎是如释重负地躺到床上,转眼就睡着了。

在那之后,我还见过几次陈金芳,都是在暑假或者寒假期间。朋友们对于她的传言,有一些在我这儿得到了证实,有一些则存在出入。比如说,豁子的确开了一辆“乌诺”轿车,带着她穿街过巷,但那车并不只是为了兜风而买的,他们还用它来拉货。万寿路南边有一个小商品批发市场,豁子使出泼大粪、扔砖头等一系列青皮手段赶走了几个浙江人,接管了人家的摊位,陈金芳顺势又摇身一变,成了一个老板娘,专卖广东生产的便宜服装。我到那市场去给谱架配螺丝时,曾看见她着装艳丽地端坐在摊位后面,豁子则满头大汗地跑进跑出,从停在门外的车里将鼓鼓囊囊的蛇皮袋扛进来。此时此刻,他们的形象就不是流氓和“圈子”了,而是像极了一对勤勤恳恳的小买卖人。尤其是陈金芳,她与顾客讨价还价时那副熟练、老到的口气,让人很难相信她连十八岁都不到。只是在有人问起她本人身上穿的、质地明显精致得多的衣服“有没有货”时,轻佻傲慢的表情才会回到她脸上。

“想买这个呀?那得奔‘燕莎’。”陈金芳翻了个小白眼说,同时对豁子扑哧一乐。

看起来,陈金芳对眼下的生活状态充满了死心塌地的热情。按照这种趋势,她在此后几年、十几年中的轨迹几乎是可以想见的。比起现如今,当年的经济环境明显要宽松、公平得多,更关键的是机会遍地都有,只要能吃苦会算计,没有什么“背景”的人也能混得丰衣足食,甚至还能发笔小财,一跃进入暴发户的行列。陈金芳和豁子算不算得上情投意合谁也说不好,但起码,这俩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点,就是都对金钱有着强烈的攫取欲;而在“兄妹开荒”的生涯里,他们的性格也会逐渐被磨砺得踏实、安稳。尤其是豁子,不大不小地吃几次亏,就能让他学会收敛自己的流氓习性和暴脾气。等到他们“姘”累了,会自然而然地结婚,繁殖后代,那时的豁子多半会梳上一个大背头,胳肢窝底下夹着真皮手包,整天忙活的事儿不是满嘴跑火车地谈生意,就是通宵达旦地打麻将;陈金芳呢,她的身体会发胖,她的皮肤和头发会一起变得干黄,她的手上脖子上还会戴个半斤八两的金首饰,她会满嘴脏话地骂丈夫骂孩子,但又随时随地琢磨着能为自家人占点儿什么便宜……

千万别认为我的这番形容有讽刺之嫌,告诉你,这就是那年头的男女“顽主”们浪子回头之后的典型形象。这也是我作为一个同学,对陈金芳报以的相当务实的祝福了。

可是无需展望多年以后,仅仅才过了不到两年,陈金芳就证明了我对她的预期是错误的。与此同时,我还让我母亲对我的预期也落了空。高中毕业后,我没有进入音乐学院,而是被迫改投了一所综合大学。尽管我从小到大拿过厚厚的一摞获奖证书,但却在最关键的“艺考”环节中被淘汰了。主持考试的教授对我的评价是:技巧有余但却缺乏灵感,如同一座过早发掘殆尽的贫矿,提升空间极其有限。他们断定我无论再怎么苦练,也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演奏家,顶多作为一个娴熟的匠人在音乐圈儿里混日子。平心而论,这样的认识不可谓不客观,连我自己都心服口服。

也许是不忍心看到我那么多年的琴白练了,两个好心的老师还把我推荐给了普通高校的管弦乐团,为我换来了几十分的特长生加分。尽管最终拿到了烫金的录取通知书,但我的心情仍然颓丧极了,整个儿人沉浸在漫无边际的失败主义情绪之中。我对小提琴也迸发出了一种近乎生理性的厌恶,几乎一看见那玩意儿就想吐——这也是许多专业琴手改行之后的普遍反应。上大学之前的那个暑假,家人不爱搭理我,我也不想跟他们说话,整天不是把自己闷在屋里,就是骑着自行车在街上闲逛。我黑了一圈儿也瘦了一圈儿,骑车的时候也不抬头看路,而是低头盯着柏油路面上的斑点如蚂蚁迁徙般涌向身后。我还会恶狠狠地诅咒自己:让车撞死才好呢。

有那么一次,我骑着骑着,便真的撞上了什么东西。很遗憾也很庆幸,不是迎面而来的大卡车,而是前方的一辆三轮车。骑车那老头儿也没有嗔怪我,而是像掏自个儿裤裆那样按着车闸,伸着脖子朝马路对面看热闹。

那里围了一圈儿人,尖厉的叫声不时响起。因为正在垂头丧气,我没心思看热闹,便想绕过那辆三轮车,继续漫无目的地游荡。但又一声女人的叫喊传过来,令我像听到熟人的召唤一样,不由自主地扭头。我果然在人堆里看见了陈金芳。

她斜坐在地上,背对着一家门脸崭新的服装店,店面的两扇玻璃门上分别印着血红的大字,一边是“精品”,一边是“时尚”。阳光滑过红字照在她脸上,仿佛流得一头一脸都是血。而她脸上确实还附着着许多汁液,大概是眼泪、鼻涕和口水混合而成的。陈金芳捂着她的腰,大口地喘气,旁边的豁子却揪起她的头发,令她像某种水鸟一样伸着脖子仰面朝天,同时用脚狠狠地踩向她的小腹与胯骨,发出了扑扑的声音,很像在踩一只暖水袋。男人打女人本来就很刺激,何况是打一个蜜桃般的年轻姑娘,群众发出轰然的感慨,有人不凉不热地劝架,却没人真上来阻拦一下。而在挨打的过程中,陈金芳始终是一言不发的,她只是尖叫,嗷一声,又嗷一声。我突然想起来,过去遭到班上同学欺负时,她也是这个反应。她就像个一捏就响的橡胶娃娃,当疼痛转瞬即逝,她便会归于平静。

也不知是怎么了,血腾地充满了我的脑袋。我头晕眼花,四肢却几乎自主地运转了起来:下车,过马路,冲进人堆,照着豁子的肚子踹了一脚。我从来没有真正与人打过架,因此那一脚踹得很没威力,豁子条件反射地侧了下身,就轻易躲开了。但他还是不得不退开一步,与我对峙。我的表情一定是咬牙切齿的,心里却绝无英雄救美的豪迈气概,而是一片百草荒芜的颓丧。学琴不成、苦功尽废,对自己深深的失望在这一刻膨胀发酵,演变成了破罐子破摔的寻死欲望。陈金芳被打成什么样我才不管呢,我的真实念头,竟然是想借助豁子的手,让他一刀把自己捅了。

我的出现登时让旁观者们“哦”了一声,我猜,他们中的许多人一定把思路往情感纠纷上引了:俩小伙子为了个“圈子”当街动手,多么俗套又多么让人激动。而豁子果然挺配合我的想法,他嘟囔了一句“你丫作死吧”,眼眶里流出空洞的、狼一般的光来。他的右手则缓缓地向牛仔短裤的屁兜儿摸过去。这种人出门都是随身带刀的。从他的眼里,我仿佛已经看到了自己的下场:血溅五步,像狗一样趴在水泥地上,四肢间或抽一下筋。这副耻辱的样子是多么适合给虚无的、没有意义的人生画上句号啊,十八岁的我盖棺定论地想。我的两腿开始打战,括约肌几乎失灵,费了好大劲儿才没让自己当众尿出来。这不是因为我怕死,而是我正在准备受死。

但只一转眼的工夫,那让人血脉沸腾、灵魂出窍的时刻就结束了。豁子插在屁兜儿里的手刚掏出来,便被一个匆匆赶来的警察攥住。警察熟练地使了个绊儿,把他按倒在地,手反剪在背后上了铐子,然后一边擦汗,一边公事公办地询问怎么回事儿。

群众七嘴八舌,半天也没讲出个头绪。而此时,豁子却一反常态,露出近乎于委屈的表情来。他撅着屁股,脸被按在水泥地上,斜着眼睛看向陈金芳,缺了个口儿的门牙发出嘶嘶的哨音来。

“你是不是不想过了……”他挣扎着对她说,口气与其说是质问,倒不如说像是哀求,“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?”

陈金芳呢,她仍沉默不语。她的手还捂在小腹与胯骨的交界处,但表情是淡漠的,近乎凛然。面对豁子被挤得变形的脸,她的眼神如同在看一个陌生人。无论是警察还是围观的人,都竖着耳朵等她说点儿什么,但陈金芳始终没开口。她就那么坐着,仿佛出神入定了。

“你还有什么不知足的?”豁子又叫唤了一声。

警察倒是一副见多识广的样子,他嗤笑一声,拽起豁子,塞进微型面包车改装成的110巡逻车:“甭跟这儿散德性了,有话到所里交代去吧——那女的,你也得去。”

陈金芳便顺从着站起来,却没走向巡逻车,而是一瘸一拐地往店门里走进去。这时警察又把注意力转向了我:“有你事儿没有?”

我还没说话,陈金芳头也不回地甩过来一句:“没他事儿。”

“哦,那你算见义勇为的?见义勇为也得讲究方式方法是不是?”警察晃了晃从豁子那儿缴获的三棱匕首,换了种推心置腹的口气对我说,“听我一句话,国家少了你照转,你们家少了你——不行。”

然后他拍拍我的肩膀,让我哪儿来的回哪儿去,“就没工夫给你写表扬信了。”在众人的注视下,我仍浑浑噩噩,却没离开,而是跟在陈金芳的身后,拐进了店面。这是个新开的服装店,刚装修好,地砖的缝隙还勾着白边儿,不锈钢衣架上空空荡荡的,尚未来得及罗列任何商品。店面后面,有个简易的卫生间,陈金芳缓缓走到带镜子的洗手池前,仔细地梳洗。她拿毛巾把脸上的各种汁液擦拭干净,又长久地凝视镜子里的自己。站在她背后,我看见她眼眶和颧骨上泛起的大块瘀青,也看见她正透过镜子看着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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