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12章 三不出(2 / 2)
不过叔公也没有立马就表示得太明显。
他先是看了呆若木鸡的明三婶一样,想了想,语气严厉的说道:“你媳妇儿虽然性子不太好,但却并没有犯下什么过错,你也不能随随便便就休了她。”
直接硬劝是没有用的了,叔公只能从其他地方来下手。
“还有啊,来志,”叔公语重心长的说道,“她可是替你爹守过孝的,更不能随随便便就休掉了。”
在夫妻二人的地位当中,丈夫的地位固然比妻子要更高一些,甚至还有七出之条这些规矩来束缚女子,但女方也并不是全然的被动,没有保护自己的条例了。
女子嫁人之后,有“三不去”,意思就是有三种情况,不能将妻子休弃。
一为“有所娶无所归”,即妻子若是被休弃后,没有可以归去落脚的地方,没有娘家可以回去,娘家的人都已经去世或者失去音讯了,那么丈夫便不能休掉妻子,要照顾她一辈子,给她住宿的地方。
二为“前贫贱后富贵”,这种乃是为了防止不正之风,特意定下的规矩,就是为了避免男子升官发财之后,便薄情寡义的抛弃糟糠之妻。
这两种情况,与明三婶都不符合。
唯独第三条——与更三年丧。
明老爷子去世后,明三婶在明家为其守孝三年,孝义大过天,按照规矩来说是可以抵消之前犯得所有错误。
叔公也算是清楚当前的情况了,想光靠他来说服明来志,是不可能的了。明来志这孩子从小就倔强,很有自己的主见,自己这个长辈,即便是族长,想强行让他听自己的话,是不可能的。
即便是他亲娘明老婆子在这里,也不一定就能让他乖乖听话。
所以他索性放弃了用情义来阻拦明来志,而是将规矩和条例摆在明来志的面前。明来志可以不顾情义,非要找借口休妻,但条例摆在这里,除非他能够找到正当的理由,不然违背这些规矩也非要休妻,他自己也讨不到好。
听到叔公说的这些话后,明三婶整个人一下子又活过来了。
对啊!
自己可是给公公守孝过三年的!
在叔公说完这些话,明来志的表情没有任何的变化,显然是早就想到这些的。
他淡然说道:“叔公,她确实为我父亲守孝了三年,可以免去一些过错,不能随意休她,但若是七出之条里,她犯了一大半呢?这样的儿媳,也还有留在这里的必要吗?”
明三婶气急败坏的喊道:“我这样的儿媳妇?我怎么了?你就是为了这个狐狸精才想休我,现在却拿七出的罪名盖到我头上……明来志,你有没有良心啊!”
明来志眉头一拧,没有看明三婶,仍旧是直接对着叔公在说话:“休她跟如月没有关系;七出之条里,她犯下种种过错的时候,如月也都还没有出现。即便是没有如月的出现,我跟她也早就夫妻感情破裂,总有一日,等我忍无可忍时,也还是会与她和离,或者休了她的。”
只要明来志不搭理明三婶,她的各种跳脚怒吼、咆哮,就像是用力的打在了棉花上,没有伤到人家,只会让自己内伤愈重。
明三婶忿忿扭头,期待的看向叔公,等待叔公再次帮忙反驳明来志。
叔公沉吟片刻,却是问道:“你说她犯了七出多条,是哪些条?”
七出之条里,有不孝顺父母、无子、淫、妒、有恶疾、口多言、窃盗。
别的不说,首先就要排除最重要的无子,俗话说得好,不孝有三,无后为大,而明三婶不但不是“无子”,还给明家生了三个儿子,这也是她嫁到明家之后,功劳最大的一件事了。
至于剩下的……
就都有可以商议的余地了。
明来志对着叔公一个长揖,“还请叔公明辨——第一个不孝顺父母,自她生下长子明虎后,便自视甚高,在家中总是作妖,对母亲也毫不敬重,当初会跟大哥、二哥分家,也是有她总是在中间兴风作浪的缘故。”
“分家之后这么多年,虽然母亲一直跟着大哥大嫂居住,但她鲜少伺候母亲,反倒还屡屡将母亲气得病倒。此类事情屡见不鲜,村子里众人皆知,叔公应当也是听说过许多的。”
这一点,别说叔公了,就连明三婶也无话可说。
她硬生生将这口气憋了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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